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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过境签证(持因私护照)申请所需材料:
1、完整、清楚、正确的填写一张签证申请表,签名后再贴上近期一寸至两寸免冠彩照一张;
2、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以上的护照,该护照必须有至少一页空白签证页;
3、护照身份页和身份证合在一起复印件一张(若护照是延期的,须附延期页的复印件一张);
4、已获得的第三国有效签证及第三国有效签证的复印件一张。
注意:
1、须本人亲自到使馆递交材料并接受面试。
2、申请材料一律不得邮寄。
3、领事根据您的审核材料和面试情况有权拒绝您的签证申请并可以不解释原因。
哈萨克斯坦驻华使馆领事处签证注意事项:
受理签证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上午09:00至中午12:45
领取签证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下午16:30至18:00
请选择适合您前往哈萨克斯坦目的的签证种类。完整填写申请表格,所有问题都必须回答。您事先必须做好完整的申请材料否则会延长您的申请时间或当场被拒签。
哈萨克斯坦过境签证申请所需费用及办理时间:
过境签证费用:30美元或249元人民币
领事处办理上述签证正常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签证加急办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收取加倍费用。
交签证费请到哈萨克斯坦大使馆领事处指定的中国银行网点交付。
哈萨克斯坦驻华使馆签证费帐号:00222418093001
哈萨克斯坦驻华使馆签证手续费帐号:00222428093001
申请者递交的所有公正文件必须经所在国外交部领事机构签署认证。
(责任编辑:spr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