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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巴西临时四类学生签证向导(2)

发布时间:2012-01-16 更新时间:2012-01-17 来源:无忧签证网 作者:visa 点击:
若巴西留学签证申请者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a. 出生证明公证复印件,附葡萄牙文或英文翻译; b. 由父母双方在公证处签署的为未成年人签发巴西签

若巴西留学签证申请者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a. 出生证明公证复印件,附葡萄牙文或英文翻译;
b. 由父母双方在公证处签署的“为未成年人签发巴西签证授权书”。

重要提示:提交申请后,请点击“已核准的签证”以了解您的申请是否已获审核通过,并在网站https://scedv.serpro.gov.br上查看申请状态。当“ready for collection”上的图标变成红色时,方可来领事部取走护照。审批时间约为一个月。
 

巴西留学签证申请注意事项:
 

1、临时四类学生签证持有人禁止在巴西从事有偿工作。
 

2、在领取签证时,将退回申请人一份由本馆盖章及领事官员签字的完整签证表。申请人或其父母/监护人亦须在该表格上签字并注明日期。请注意,临时四类学生签证持有人须在抵达巴西30天内到巴西移民局(Departamento de Polícia Federal - www.dpf.gov.br)登记,并提交上述表格及其他材料。
 

3、在对等的基础上,中国护照持有人必须在签证签发90天之内入境巴西。该规定亦适用于以下国家/地区护照持有人:安哥拉,巴林,佛得角,柬埔寨,中国,古巴,赤道几内亚,加蓬,加纳,希腊,洪都拉斯,印度尼西亚,日本,约旦,科威特,老挝,利比亚,缅甸,尼日利亚,阿曼,巴拉圭,巴基斯坦,菲律宾,葡萄牙,卡塔尔,韩国,瑞士,泰国,台湾和突尼斯。按照要求提出申请是申请人的责任。

90天的期限无法延期,一旦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入境巴西,则须重新申请签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4、到访巴西人士须完整填写并签署由巴西移民局(DPMAF)提供的入境/出境登记卡,在抵达和离开巴西时交有关当局查验。
 

5、巴西使领馆领事部不提供关于签证问题的电话咨询。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发邮件至:consular.pequim@itamaraty.gov.br
 

6、领事部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任何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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